5月15日 中苏两国在莫斯科签订《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协定规定,到1959年,前苏联将帮助中国新建和改建141项规模巨大的工程.9月,中苏两国政府商谈结果,前苏联决定帮助中国建设156个工业建设项目.6月至8月 中如谈棚共中央召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会议,着重讨论了贯彻执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问题,提出了我国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毛泽东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周恩来就过渡时期的税收政策和修正税制中的问题作了总结发言.7月22日 财政部发布《关于已批准不纳营业税的私营批发商,自8月1日起一律照纳营业税的通告》.8月28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增加生产、增加收入、厉行节约、紧缩开支、平衡国家预算的紧急通知》.9月14日 在中央人渣则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政务院副总理陈云作财经工作报告.9月18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命政务院副总理、中财委副主任邓小平兼任财政部部长,任命金明、方毅为财政部副部长.10月16日 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11月22日 中朝两国政府代表团谈判公侍塌报宣布,中国政府决定,从1950年6月25日美国政府发动侵略朝鲜战争时起,截至1953年12月31日止,中国政府援助朝鲜的一切物资和费用,均无偿地赠送给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并从1954年至1957年,无偿赠送给朝鲜人民币八亿元,作为恢复其国民经济的费用.12月9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