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古代“水刑”是一种使犯人以为自己快被溺毙的刑讯方式,犯人被绑成脚比头高的姿势,脸部被毛巾盖住,然后把水倒在犯人脸上。有关专家说,这种酷刑会使犯人产生快要窒息和淹死的感觉。
水刑就像是个单向阀。水不断涌入,而毛巾又防止你把水吐出来,因此裂卖帆你只能呼一次气。即便屏住呼吸,还是感觉空气在被吸走,就像个吸尘器。“水刑”自中世纪问世以来,一直被公认为是一种酷刑。
扩展资料:
历史追溯
水刑的使用至少可以追溯到西班牙宗教裁判所(Spanish Inquisition)时期。许多专业医疗人员警告说这种刑罚有可能致命。
水刑历史悠久,可追溯到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这部以古巴比伦国王名字命名的法典,在关于通奸罪的条目中规定:男人控告妻子与人通奸,必须提供有力证据,若妻子被判有罪,将被扔进幼发拉底河,最后的判决权交由“神”来完成——如果神认为她是清白的,她配源会安全到达对岸;
如果神认为她确实有罪,则会被淹死。当然,大多数被判这种水刑(也译“泳刑”)的人,都到不了对岸。类似的水刑,在中国有肆雹另一个恐怖又充满羞辱性的名字:浸猪笼。
另外,传说中的水牢,也是酷刑的一种。被关进水牢的人,虽然不会像上述受刑者一样在短时间内窒息而死,但人在水牢里无法坐下休息,更无法睡觉,不出几天,身体支撑不住,就会倒入水中被溺毙。这个相对漫长的过程,其惨酷程度,实不亚于几分钟内的窒息而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水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