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的是按个税的劳务报酬来缴纳的,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800元。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工资多少需要交税
从2012年开始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为3500元。员工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派物扣除“五险一金”后,超过3500元,要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扣除标准实施细则表明,除13500元之外,税前扣除的项目还包括三大类。
1、是国家规定的三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是单位给予的5种补助费用,即个人取得的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老租市内交通费、书报费和洗理费。
3、是退休职工的工资和两院院士津贴等特殊津贴。
其中的书报费和洗理费等几种补贴,一定要在北京市财政规定的费用标准之内才能免税,如果单位超额发放、超出的部分一样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不含税收入适用税率
(税前工资-3500)×税率=个人所得税税额
二、兼职人员如何交税?
比如:我公司聘请一位高级工程师做顾问,每月付报酬4000元,不用为其支付五险一金。他在别处有工作,在我单位属于兼职。请问我公司如何给他报个税?如何计算和申报?
如果该高级工程师与你企业签订的是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合同,则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后,乘以20%为应纳税额,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20%为应纳税额。
拓展资料:
兼职收入个人所得税具体缴纳办法?
如果个人与其兼职的单位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则其兼职单位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应于次月十五日内合并当月两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选择到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如果个人与其兼职单位不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则兼职单位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属于连续性收入是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纳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关于是否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可以参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十九、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尘含液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如果判断不清由主管税务机关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