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6日,教育部发文,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为什么第二学士学位不再招生了呢?详情请见下文。 一、什么是第二学士学位 第二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第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需经教育部审批,只有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提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需明确学位授予程序,并将授予名单应在校内公开。为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相关高校院所可设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今后对于获得多个学士学位的学生都只发一个证书,证书中将注明各类学位情况。 本次出台的新《办法》规定,学士学位授权分为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和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另外,新办法还要求省级学位委员会建立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质量的评估制度和抽查制度。加强对学士学位的质量监督。 三、第二学士学位已经基本完成使命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新中国学士学位制度建立近40年来,较好地满足了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但是,随着本科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也产生一些新问题,如部分学士学位授权审核不规范、制度设计对复合型人才培养支持不足、学位授予质量监管处置有空白等。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为了弥补研究生教育不足而设立的第二学士学位,已基本完成了历史使命,且高校目前实行的第二学士学位,很多也是双学士学位和辅修学士学位的模式,为此,文件提出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为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 提出三种学士学位类型为分类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管理办法提出,设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族散塌联合学士学掘链位三种学士学位类型。 为做好工作衔接,保证平稳过渡,将设置三年过渡期。在过渡期间,各高校应主动实现现有政策与办法规定之间的有序过渡,切实维护学生利益。过渡期期间,高校按原有政策执行,有条件的高校可以按《办法》执行;过渡期结束后,2022年所有高校按《办法》执兆圆行。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