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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新闻专业主义

2023-06-29 05:38:04 编辑:zane 浏览量:595

什么是新闻专业主义

新闻专业主义(Journalistic professionalism),在19世纪末开始形成,强调传媒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子系统的收集、整理、传播信息的功能和责任。 在此基础上,它还包括一套关于新闻媒介的社会功能的信念,一系列规范新闻工作的职业伦理,一种服从政治和经济权力之外的更高权威的精神和一种服务公众的自觉态度 。这种原则着眼于受众的知情权和接近权,以搜神“公正、公开、公平”为目标取向,强调社会责任意识。 1940年代,以哈钦斯为首的出版自由委员会历时4载,提出了报告——《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在这个经典性的文件中,正式号召新闻媒介专业化:“我们建议报业将自己的职能视为从事专业那样标准的公共服务。 ”委员会说,彻底的积极的可依赖的自由便是——责任。它赞扬了一些业已存在的做法。 在西方媒介史上,把受众当作公民,在理论上集中体现为社会责任论的出现,在法律上则突出表现为现代知情权(知晓权)在观念上的提出和法律上的确认 。 新闻专业理念下的“受众导向”强调的是受众的需要,强调媒介作为社会子系统的责任和功能。在新闻选择过程中,有价值的新闻应当能够最大程度的满足受众作为“公民”应有的信息需要。 新闻价值的判断不仅来源于受众的喜好,更来源于具有社会责任的从业者从大众立场出发的精英意识。新闻专业主义理念将新闻报道作为一种社会责任,强调最大程度地向大多数市民提供信息,使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了解周围的环境。“在实施媒介这些功能时,新闻专业主义有两个最主要的特征——中立的世信亏把关人和客观的反映者。”补充日期: 2003-10-17 14:04:38   转换行政职能完善行业规范体系   实现新闻专业主义,单靠新闻从业者个人的专业自觉还不够。用职业社会学的观点看,一个行业的自律,是这个行业迈向专业化的重要标志之一。目前我国各级新闻机构的主办、主管单位是各级党政部门,行业规范体系尚未建立。行政职能面临转换,这是新闻专业主义发展的必由之路。   建立新闻仲裁机构和投诉委员会。在公安部门介入调查之前,陈杰人已经在诸多压力下提供了被采访对象的全部资料。他的行为是自觉而无奈的,因为在我国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为他的职业行为评判。而根据国际通行做法,通常先由新闻传播学者、律师、政治经济各界人士组成新闻仲裁机构受理人们对新闻单位的投诉,这就在司法介入之前为记者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缓冲带。如美国明尼苏达州新闻评议会,1971年由明尼苏达州的报社和电视台共同创建。评议会的24位成员,只有12位来自新闻媒体,另外12位来自社会各界,还有最高法院的一名法官列席听证会。评议会的款项来自新闻机构和非新闻坦粗机构的捐款。③还有英国的新闻投诉委员会,瑞典的报业荣誉法庭,其他如法、德、意、韩、丹麦等世界各国也在战后成立类似机构。香港法律改革咨询委员会建议政府牵头成立相关的评定委员会,以接受社会团体和受众对报刊越轨行为的投诉,并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定。   完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在国外,律师资格、医师资格由法律授权的行业组织社会团体颁发。目前我国记者的记者证由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鉴于新闻事业的特殊性,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新闻媒体喉舌作用的不可动摇,由行政机关颁发记者证的制度具有诸多优势。但我们同时可以学习西方国家的职业资格认证的完善体系,建立诸如职业培训制度、定期考核、不良记录处罚等制度,变媒体内部的纪律处分为开放的行业监督。新闻媒体或者新闻记者的违法及犯罪行为可以被各部门法律法规所规范,其违背职业操守和行业规范的行为则为行规处罚。轻则警告、没收稿酬和其他不合理收入,重则吊销记者证。   建立读者消费协会,任用“读者编辑”和“意见调查员”。新闻出版署原副署长梁衡曾指出,“新闻具有四种属性”。政治属性是其指导主旨,信息属性是其立身根本,文化属性是其传播和积淀历史的承载,而商品属性则是市场经济下新闻事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因素。从表面上看,读者常常以低于价格的成本购买新闻纸,但事实上在注意力经济的今天,读者为广告付出的精力与时间也是其消费信息产品的重要成本。因此,严格地说,读者就是消费者。英国曾在1997年大选期间,自发性记者团通过的《媒体宣言》呼吁建立了消费者协会。如同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一样,读者可以向协会投诉,此类投诉可以包括直接有所指的新闻侵权,也可以包括缺乏事实依据、违背新闻规律、违背公共利益但不直接侵害受众个人权利的行为。向读者消费协会投诉读者可以举证,协会也负责调查工作。读者消费协会可以设立在记协,也可以设立于新闻行政主管部门。   我们同样可以学习美国曾经设立的“意见调查员”和英国许多媒体设立的“读者编辑”。美国的意见调查员是新闻机构内部的良心,听取读者的投诉是他们的工作。许多报纸每天都公布意见调查员的电话号码和E-mail地址,收到投诉后,他们会与有关的记者进行讨论,或者把投诉内容用于专栏写作的素材,为报纸的行为作出解释,也对其提出批评。读者编辑在媒体工作,但在读者中产生,工作完全独立。(作者:胡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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