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证明
兹有***(你的名字)在20**年**月至20**年*月在***公司**部门担任**岗位。
特此证明!
证明人:
日期
根据劳动部劳社部发(2005)12号文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册宏岁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州睁法律依据主要是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老公关系的认定,依据劳社部2005年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劳社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绝斗: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人社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