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案又称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其涉案金额之巨,办案时间之长,规模之大,案件涉及面之广,是前所未有的,堪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经济大案,从而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案件的主角是厦门远华集团董事长赖昌星。其于1994年成立远华集团,从成立到1999年案发,远华集团从事走私犯罪活动达五年之久,走私货物总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额人民币300亿元,合计造成国家损失830亿元,堪称中国1949年以来查处的最大一起经济犯罪案件。
另一方面,由于赖昌星为消费带来了福利,一些人们甚至把赖昌星看做英雄,视赖昌星为为民谋福的慈善家。
厦门湖里区的华光路。1996年9月,一座7层楼房拔地而起。红顶、红瓦、红墙、红窗、红门、红灯笼、红地毯,该着色的地方尽是红色。
这也是闽南侨乡一带的习俗,红,代表吉利,代表发财。晋江人赖昌星,把闽南人的这种心态演绎得淋漓尽致。正因为这座楼外观尽是红色,到过此楼的人干脆称之为“红楼”。
扩展资料
主犯归案
2011年7月23号,赖昌星被遣返回国,厦门海关缉私局依法对其执行逮捕,海关缉私部门和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依法对其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和行贿犯罪开展侦查。
经过查证,1996年到1999年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香烟、汽车、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各种设备及其他货物,赖昌星本人或指示授意他人向数十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涉案金额巨大,赖昌星本人及其他的犯罪集团骨干成员对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1年12月30日,赖昌星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一案已经依法侦查终结。 移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已经依法受理此案。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12年4月6日至4月22日对该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公诉人和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部分群众、国家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审现场旁听。赖昌星的部分亲友也参加了旁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