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汉传佛教实行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有如下规定:
1、要求出家者,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虔诚,爱国守法(包括无法律纠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父母许可,无婚姻恋爱关系。
2、寺院对要求出家者,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方可予以剃度,并按规定发给度牒。
3、度牒是僧尼的僧籍身份凭证,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僧尼经考察合格发给度牒。持有度牒的毁虚迹僧尼由其剃度或常住誉梁寺院登记造册,建立僧籍。
扩展资料:
对度牒、戒牒的管理:
1、僧尼还俗须收回度牒、戒牒。
2、对违犯重戒,破坏寺规,教育不改者,经寺务会议决定,报上级佛教协会批准,开除僧籍,收缴度牒、戒牒纤并。
3、对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理者,一律开除僧籍,收缴度牒、戒牒。
4、 收回、收缴度牒、戒牒,注销僧籍,由省佛教协会会同常住寺院执行,并报中国佛教协会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宗教事务局:全国汉传佛教实行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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