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身炸桥的是董存瑞,但是并不是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而是发生在解放战争时期。
1948年5月25日,在解放隆化县的战斗中,因部队受阻于对方军队的桥型暗堡,董存瑞毅然抱起炸药包,左腿负伤,冲至桥下。因身边无处安放炸药包,紧急做谨时刻,董存瑞用自己的身体充当支架——手托炸药包,牺牲时,未满19岁。
1948年春,在新式整军运动中,董存瑞带领的六班被师部誉为“董存瑞练兵模范班”。在实战演习中,董存瑞把身旁一颗冒白烟的手榴弹甩了出去,避免了一次伤亡事故。获得师级“模范爆破手”的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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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历
董存瑞,男,汉族,原名董春睿,1929年10月15日生于河北芹胡友省(原察哈尔省)张家口市怀来县存瑞镇南山堡村,小时家境贫穷读过一年书。
1940年,南山堡建立抗日政权,参加儿童团并被选为儿童团长。13岁时,因掩护区委书记(1942年,区委书记兼武委会主任王平)躲过侵华日本军队嫌槐的追捕,被誉为抗日小英雄。
1946年4月初,在察北重镇独石口遭遇战中,他夺下国民党军的一挺机枪,被记大功一次,被授予勇敢奖章。
1947年初的长安岭狙击战,他在班长牺牲、副班长受重伤的情况下,挺身而出,自任班长,如期完成了狙击任务,立大功一次。经过中国共产党的培养教育和战火锤炼,董存瑞立过三次大功,四次小功,荣获三枚勇敢奖章和一枚毛泽东奖章。
1947年3月,在平北整训期间,董存瑞加入中国共产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董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