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直辖市是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上海市4个城市。
1、北京市
北京,简称“京”,古称燕京、北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和古都之一。截至2020年,全市下辖16个区,总面积16410.54平方千米。
2、天津市
天津,简称“津”,别称津沽、津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中国北方的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和现代制造业基地。截至2021年末,全市下辖16个区,总面积11966.45平方千米。
3、重庆市
重庆,简称“渝”,别称山城、江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的国家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核心城市,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西部金融中心、西部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门户枢纽。
4、上海市
上海,简称“沪”或“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上海大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截至2021年,全市下辖16个区,总面积6340.5平方千米。
直辖市的历史沿革
直辖市的制度源于中华民国政府于1921年市自治制中所称的特别市,1930年施行之市组织法将其改称为院辖市,在本法中特别市的地方自治权力被大量削减,市长自开放直选前皆改由行政院直接派任(官派简任)。
国民政府完成北伐统一全国后,先在1928年颁布市组织法特别市组织法,并将全市最高行政机关定名为市政府,最高民意机关定名为市参议会,于1930年制定新的市组织法,将市分为院辖市即原之特别市,日后再改称直辖市省辖市,院辖市与省同级,省辖市则与县同级,设置院辖市之人口门槛为一百万人,省辖市为二十万人,但仅有半数院辖市有达到人口标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