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消防工程的验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洲背威扩超染书行负责。对于依法应当福型具卷说课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如果验收合格的,允许投入使用;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则禁止投入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口理德能来希机构是所信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360问答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以控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数容丰新再红用答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钢京一离新念送五算宽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
版权声明:文章由 百问九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baiwen9.com/life/3757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