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1、请问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可扣除项目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房地产开发成本)*(1+5%)+期间费用 还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房地产开发成本+期间费用)*(1+5%),还是别的公式?2、这里的5%,如果房地产企业没有任何利息支出,是不是按10%计算3、期间费用要在每个月的损益表中显示,并可结转至以后的三个年度以内,那么,下一年的1月份损益表中显示的金额是连同上年的吗?房地产新手,麻烦一一回答,非常感谢您的回答,谢谢
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取得使用权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指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2、房地产开发成本(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如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等);3、房地产开发费360问答用4、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其它扣除项目(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以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值和,加计20%扣除)6、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
1)(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房地产开发成本)*(1+5%)+期间费用中的利息支出部分(利息能清粮良于把石我获句止迫按房地产项目分摊,革并有金融机构证明,另外若有罚息,罚息不包括在内,利息费用同时不超过同时期银行的贷款利息,超出部分不能扣除)
2)5%还是10%:除利息以外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扣除,凡不能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看她介钟歌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致帝话持工获似坐室费用按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计远完加配树征笑跳卷陆备算扣除的比例,看所在地政府规定
3)期间费用要分摊,损益表尼线声说上的是每月结转额,下一年的一月份损益表中显示的是本年计提的,还未分摊完的部分在资产负债表上有显示
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