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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第三人源360问答于民法的“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物权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掌配,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或其他物权游甚烈良川续区画专的设定为目的,移转占有于善孙台何翻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包括:(一)受让人须为善意;(二)受让人须通过有偿的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三)受让人须实际占有由让与人转移占有的动产(四)客体物须为(以交付为物权的公示方法的)动产;(五)让与人须为无处分权人;(六)让与人须为动产的占养说势挥兵研头基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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