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补充录用张丽娜、张艳梅2名同志为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公务员。现将拟录用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异议,请向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政治部组织干部处反映。
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监督电话:0471-2242888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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