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奉新,2016年1月19日7时10分许,被告人胡家兵故意驾车冲撞上学途中的学生。致使4名学生死亡,18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的严重后果,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16年8月23日上午10点30分,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奉新“1·19胡家兵故意驾车撞人案”在奉新进行了一审宣判。
被告人胡家兵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决被告人胡家兵对六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依法进行经济赔偿。
7月11日上午,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法院核准并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对奉新“1.19”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告人胡家兵进行宣判,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他的犯罪动机是什么呢?据媒体披露,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不重视法律知识学习,法制意识淡薄,忽视自我思想改造,自高自大、轻视国法,是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二是热衷、迷恋赌博活动,有严重的赌徒心理,总是幻想不劳而获、一夜暴富。负债累累后就破罐破摔。三是因妨害公务受到法律追究后,不但不深刻反省,吸取其中教训,还找客观、找理由为自己开脱,最终与社会为敌。四是性格偏极。用他邻居话讲,“人很强,是个无理也想争个有理的主”。也是导致其犯罪的重要原因。因此,我们一定要重视法律知识学习,强化自己的法律意识,用法律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脱离低级趣味、有益社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