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事件经过如下:
2017年8月21日,李枫在微博发出千字长文,宣称郭敬明曾经骚扰他,他已经向相关部门举报。而且不只是他,郭敬明常常骚扰男性同事。可惜,除他之外的人,害怕郭敬明报复,全部都敢怒不敢言。李枫的言论一发出,郭敬明就接到大批记者的采访电话,连郭敬明的好友陈学冬都无辜躺枪。李枫知名度大幅度上升。
2018年,北京海淀区法院对李枫郭敬明一案进行一审,法院认为郭敬明的指控缺乏罪证,驳回起诉。郭敬明不服,提起上诉,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
2018年9月6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郭敬明与李枫诽谤二审刑事裁定书》。终审裁定:驳回郭敬明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扩展资敏仿料:
郭敬明上诉理由为:
原裁定认定指控“缺乏罪证”的事实认定明显错误,其已向原审法院提交了足够罪证;原审法院不向他释明哪方面证据不足,需要补充哪方面证据,不具体询问他是否可以补充某特定方面证据,即驳回起诉,限制了他正确行使举证权利,程序严旦拿凳重违法;他提交了足够证据,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原审裁定驳回起诉剥夺了他遭遇侵害时的司法救济权,程序严重违模旅法。
参考资料:海峡网-李枫郭敬明事件始末是什么?李枫开始害怕:和郭敬明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