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原则包括: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与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学理上的宪法原则主要包括: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裤启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一个基本原则。但在社会主义宪法中,人民主权原则胡谨已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包括:1、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社会主义宪法人民主权原则的基石,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否定三权分立对主权的分割,强调人民主权的统一性旁大;2、人民是个政治概念,有特定的含义,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内容。资本主义宪法所规定的人民主权原则是依据社会契约论,认为人民主权是全民的超阶级的,而社会主义宪法规定的人民主权原则是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即国家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工具,人民主权只能是统治阶级的主权;3、人民行使主权的方式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机关由人民选举,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代表机关组织产生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它们都对人民代表机关负责,受人民代表监督。此外,社会主义国家宪法还规定了许多其它形式和途径,保证人民参加国家管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