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通货膨胀,无非是使自己的资产跑赢物价。要跑赢物价, 无外乎围绕理财产品进行, 其中比较具有典型特征的是房价、外汇、金价与保险产品, 以下从这几个方面分别进行阐释。
从金融危机的历史来看, 形成金融危机的泡沫经济中总是包括房屋的买卖。房屋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它兼有实用价值和商品价值两种价值, 并且不易受外界环境影响。金融危机前, 房价持续平稳, 而金融危机时, 房价则持续上涨。由此可以看出, 房价往往是在不断地升升降降当中, 但是其实用价值却一直存在, 在房价走低时, 人们可以自住并且观望, 在房价高时人们可以出售、获利, 因此, 房屋不失为金融危机中的一个稳定因素。
黄金是世界流通的硬通货, 虽然其价值会受到略微的影响, 但是比起单纯的货币, 甚至是最为坚挺的美元, 其稳定性也远不如黄金, 黄金的价格趋于平圆链稳, 比起货币, 其稳定性仍然更胜一筹。值得注意的是, 曾经前苏联卢布也是极其坚挺, 一夜之间也会变成废纸。
1997年发生的亚洲金融风暴验证了金融产品所具有的强大威力,除股票、证券外,理财产品以及新兴的保险等行业仍然具有相当的抵御通货膨胀的作用,根据我国《保险法》第87条的规定,保险公司破产, 首先要经过保监会的同意,方可由法院宣告。
保险公司被宣告破产后,激者由法院组织保监会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 进行清算。值得注意的橘铅孙是,根据《保险法》第88条的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并且在此过程中,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与其他一般企业法人破产相比,保险公司的破产清偿顺序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依据我国《保险法》第89条的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 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3) 所欠税款; (4) 清偿公司债务。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由此也增加了保险等理财产品的稳定性,得到了国家的保障,其稳定性便大大增加。
总而言之,本文通过分析, 对于房产、保险、黄金、外汇等等工具进行了分析, 得出了抵御通货膨胀和实现财产保值切实可行这一结论, 并且得出其稳定性与收益性为房产>保险>外汇、黄金等这一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