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当事人林女士在今年后月28号入职该公司,试用期三个月,本来要在5月28日完成转正,然后在5月23日上午,被公司解雇了。人事觉得她工作时态度不积极,直播过程中经常跑去上厕所,后来被领导发现,以此理由将其辞退,并且不打算支付经济赔偿金。
林女士解释:自己之所以跑那么多次厕所,是因为那天来了月经,经期第1天量比较大,再加上肠胃不适,自然会多离开一阵子。而自己每次离开工作岗位时都会架好相机,直播结束后也提交了所有需要的材料,并没有给工作带来影响。也不管林女士愿不愿意,总之5月26号之后,林女士便无法通过门卡进公司,因为这件事李女士决定提起仲裁维护个人权益。
后来事情被网友关注,公司负责人又表示此类林女士也并非她在活动中经常上厕所,而是因为她此前工作态度就不端正。3月份时存在五六次迟到,监控中经常会看到林女士化妆或者跑氏衫芹到外面打电话。
对此林女士表示,之前确实有迟到的情况,但每次迟到公司都会做出对应的惩罚,已经扣了钱,为什么还要拿这件事回应。而对于公司认为她工作期间外出打电话这件事纯属子虚乌有,公司有歼毕监控,自己不怕被调查。
关于这件事双方各执一词,没有充分的证据,我们也不好问下定论。但是如果将每天是分开来看,公司嫌弃林女士上厕所次数多明显不对。人有三急,不上厕所又怎么安心工作?为了计较那几十分钟上厕所的时间将其开除,那就显得公司太小气了。而林女士在试用期期间多次迟到,该行为塌敏肯定会给领导带来不好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