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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志明的人物事件

2023-04-11 06:55:36 编辑:zane 浏览量:622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卷烟厂年仅18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夜班休息时,听到女厕内有女子呼救,便拉着工友闫峰赶往女厕。当赶到时,呼救女子已经遭强奸,并被扼颈身亡。

呼格吉勒图和闫峰跑到附近治安亭报案,呼格吉勒图却被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长冯志明认定为杀人凶手。仅仅61天后,法院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判呼格吉勒图空枯死刑,并于5天后执行。

1996年呼格吉勒图被抓获和枪决后,包括冯志明在内的诸多警官都因“迅速破获大案”而获得从二等功到通报嘉奖的表扬。

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暴巴图等五六名立案庭工作人员前往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家中,送达并宣读了再审决定书,呼格吉勒图案自此进入再审程序。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对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

案件见主词条:呼格吉勒图案

多次参与公安系统会议

自2011年起:冯志明被升职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信访、治安等工作。公开信息显示,正常出席了呼和浩特市公安系统的多次活动和会议,看似并未受呼格吉勒图案影响。

2014年11月20日:根据呼和浩孙拆特市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显示,冯志明前往呼市托县公安局督导检查“安疆1号”、“百城禁毒会战”专项行动。冯志明还对2015年春季公安工作作出了指示,称“要把‘安疆1号’、‘百城禁毒会战’专项行动作为今冬明春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4年11月24日:冯志明主持召开一次会议,会议主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工作”。紧接着连续两天,冯志明出席了两场下辖机构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

2014年12月12日:冯志明再度组织召开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工作联席会议。

多次开未挂牌车出入所住小区

冯志明住所位于呼和浩特市区东南方向一处中高档小区。小区的住宅面积约为140平米到150平米,为3室2厅2卫。房屋每平米市值约为7000至8000元。

2014年12月12日夜里8点:冯志明的一辆丰田霸道车,不挂车牌出入小区频繁出入小区5、6次。

2014年12月18日起网传“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开枪自杀”消息。新华网内蒙古频道记者从内蒙古检察机关核实,此消息不实。 2014年12月17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斗凯洞带走调查。其因涉嫌玩忽职守、刑讯逼供、受贿等罪名,被内蒙古检察机关批捕。

2015年6月,被免去党委委员。

2015年9月,因为涉及冯志明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及赛罕分局的多名警官接受办案机关调查,其中一派出所所长被办案机关采取司法强制措施。 2016年1月,呼格吉勒图案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后,有关机关和部门迅速启动追责程序,依法依规对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依法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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