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已经连续几年对于企业高工实行倾斜政策,特殊调整,并且已经逐步减小和事业单位的差距,这个事情要慢慢来,并且取消双轨制也在逐步实施,相信会很快实现的。 1993年国家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取消了企业干部编制,劳办发【1993】78号文剥去了他们“国家干部”身份,全部按照一般工人待遇处理。由于当初对他们社会保障待遇定位不合理,在企业转制中没有很好地保护他们的合法利益,致使退休高工(包括高学历中级职称工程师)的待遇普遍偏低。 国资发分配(2011)63号《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出台,将资质、贡献比厂办幼儿园“阿姨”、职教老师更具条件与机关事业接轨的七十多万企业退休高级工程师群体排斥在外,他们绝望。“不要攀比”这是当时社保官员对他们的无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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