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一在建工程坍塌致4死事故调查报告出炉,在这次的事故中,天津隧道公司三分公司时任经理兼项目经理张慧军,以及隧道公司时任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春林,天津隧道公司时任总经理索明伟以及施工大岩员于宏伟等7人被追责。
生命安全,重于泰山
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施工者,在施工时都应该注重施工安全,这样才可以让自己的生活不受影响,在这次的事故中意外发生之后,施工单位并没有第一时间告知家属,而是选滚毕御择以瞒报的方式来掩盖事故发生的真实性。已经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必须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情是怎么回事?
在天津发生了一起惨烈的意外事故,事故现场发生坍塌致4人死亡,在事故发生之后,当地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没有想到的是在调查的过程中却被施工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施工单位隐瞒4人死亡的真实信息,以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作为对外统一口径,通过电话通知正在事故现场的天津,醉到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马建侨进行合谋,如果不是死者的家属坚持报警,这件事情将会不了了之。
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次的事件中,张慧君与宏伟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1年11月被批准逮捕,施工队负责人邢清明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1年11月被取保候审,另外4名人员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于2021年11月被取保候审,数粗由此可以看出他们也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了一定的代价,希望每一个施工单位在出现问题的时候都能够第一时间积极进行解决,而不是通过欺瞒的形式来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