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曰,家住浙江金华市新狮街道的市民汪阿姨发现有人闯入女儿的住宅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当晚21时许,派出所民警赶到现扬,陪同汪阿姨进入屋内,在发现三楼卧室被人反锁后,汪阿姨赶紧拿来钥匙将门打开,只见一名光着脚的女子正带着2岁大的孩子在床上吹着空调休息。
民警上前质问时,该名女子却淡定地回复道:“我是住这里的。”夜脊裤晚擅闯民宅,甚至“鸠占鹊巢”自称是房子的住户,面对这样奇葩的景象,汪阿姨气愤地与女子对峙了起来,见自己拙劣的谎言被拆穿,该名女子又理直气壮地说:“实在不行,我付你房费好了。”
“这是付房费就能解决的吗,别人的房子不能随意进,你连这点常识都设有吗?”见女子态埋野散虔不善,民警教育道。
最后,民警带着汪阿姨逐一查看弯氏房间,清点是否有财物损失,并将李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扩展资料
私闯民宅需承担法律责任: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网-女子带娃私闯豪宅躺床上吹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