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出租车规定不得拒绝载客的,否则最高可罚3000元。
法律依据:《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出租汽车驾驶员除下列情形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载客或者中途终止客运服务:
(一)乘客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招手拦车;
(二)乘客携带违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污损车辆的物品乘车;
(三)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在无人监护下乘车;
(四型袜消)乘客要求出本市或者在夜间到远郊区、县而不按规定随驾驶员进行登记;
(五)乘卜知客的要求有其他违反出租汽车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治好差安管理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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