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本科第一批:540分;本科第二批:472分;理科本科第一批:547分;本科第二批:459分。
普通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文科本科第一批:540分;本科第二批:472分;专科批:150分。理科本科第一批:547分;本科第二批:459分;专科批:150分。
藏文专业文科:307分;理科:297分;彝文专业文科:340分;理科:300分。(高职)冲帆专科文科:150分;理科:150分。高职班(专科)对口招生各类别均为140分。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定向培养项目对口招生医药卫生类:200分。
扩展资料:
四川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相关要求规定:
1、高校和省级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隐没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
3、省级招办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灶判纳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