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巴洛克建筑
巴洛克建筑是17~18世纪在意大利文艺复兴建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建筑和装饰风格。其特点是外形自由,追求动态,喜好富丽的装饰和雕刻、强烈的色彩,常用穿插的曲面和椭圆形空间。
巴洛克一词的原意是奇异古怪,古典主义者用它来称呼这种被认为是离经叛道的建筑风格。这种风格在反对僵化的古典形式,追求自由奔放的格调和表达世俗情趣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对城市广场、园林艺术以至文学艺术部门都发生影响,一度在欧洲广泛流行。
2、法国古典主义建筑
法国在十七世纪到十八世纪初的路易十三和路易十四专制王权极盛时期,开始竭力崇尚古典主义建筑风格,建造了很多古典主义风格的建筑。古典主义建筑造型严谨,普遍应用古典码咐柱式,内部装饰丰富多彩。
法国古典主义建筑的代表作是规模巨大、造型雄伟的宫廷建筑和纪念性的广场建筑群。这一时期法渣模雹国王室和权臣建造的离宫别馆和园林,为欧洲其他国家所仿效。
3、哥特式建筑
哥特式建筑是11世纪下半叶起源于法国,13~15世纪流行于欧洲的一种建筑风格。主要见于天主教堂,也影响到世俗建筑。哥特式建筑以其高超的技术和艺术成就,在建筑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哥特式教堂的结构体系由石头的骨架券和飞扶壁组成。其基本单元是在一个正方形或矩形平面四角的柱子上做双圆心骨架尖券,四边和对角线上各一道,屋面石板架在券上,形成拱顶。采用这种方式,可以如帆在不同跨度上作出矢高相同的券,拱顶重量轻,交线分明,减少了券脚的推力,简化了施工。
4、功能主义建筑
功能主义建筑是认为建筑的形式应该服从它的功能的建筑流派。自古以来许多建筑都是注重功能的,但到了十九世纪后期,欧美有些建筑师为了反对学院派追求形式、不讲功能的设计思想,探求新建筑的道路,又把建筑的功能作用突出地强调起来。
十九世纪80~90年代,芝加哥学派建筑师沙利文宣扬“形式随从功能”的口号,认为“功能不变,形式就不变”。沙利文根据功能特征把他设计的高层办公楼建筑外形分成三段:底层和二层功能相似为一段,上面各层是办公室为一段,顶部设备层为一段,这成了当时高层办公楼的典型。
5、古典复兴建筑
古典复兴建筑是十八世纪60年代到十九世纪流行于欧美一些国家的,采用严谨的古希腊、古罗马形式的建筑,又称新古典主义建筑。
当时,人们受启蒙运动的思想影响,崇尚古代希腊、罗马文化。在建筑方面,古罗马的广场、凯旋门和记功柱等纪念性建筑成为效法的榜样。当时的考古学取得了很多的成绩,古希腊、罗马建筑艺术珍品大量出土,为这种思想的实现提供了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