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沪3人擅自转移密接,这三名男子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
通过新闻我们可以知道浦东公安分局查处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那么这三名男子的行为违反了我们那些法律呢。
违法行为一、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他们没有配合封控管理手册,擅自外出、聚集和对流调工作人员隐瞒实情、虚构事实、故意躲藏,拒绝、阻碍调查工作。要知道在我们进行封控时他们都违反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擅自外出、聚集还有经劝阻仍拒不配合稿隐如封控管理。而且这两个人都无视了我们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在隐瞒自身的症状情况下拒绝了者隔离治疗和耽误隔离期间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地方。
违法行为二、影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防控风险的违法行为。我们通过新闻可以知道他们两个都是谎报了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就诊史、接触史、旅居史、行踪轨迹等重要信息携旅还有没有接受检疫排查、隔离观察的状况。这些都是对我造成非常大的危险的,可以说是都是构成违反我们的治安管理行为,也是违法的轻微。他们两个是要接受我们的自身的治安管理处罚调查的。而且他们两个都是有可能因为自身原因引起我们新冠病毒的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
违法行为三、他们没有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知道在当下这么严重的疫情下我们应该积极配合防控工作,而不是凭借着个人的意志来擅自决定隔键启离的地方,甚至在隐瞒的情况下去人流量大的地方造成大家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