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事件过去了这么久,被打女孩的伤情鉴定警方公布,4个女孩中,有2个女孩为轻微伤,较为严重的2个女孩为轻伤二级,看到这个结果,有些网友就开始质疑了,怀疑鉴定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生活中大家可能会觉得,像是切菜割到手这种,才算轻伤,但在司法鉴定领域,可以说是“轻伤不轻,重伤很重”。在司法标准里,鉴定伤情的级别迟乱卖总的来说只有三级,分别是轻微伤、轻伤、重伤,其中轻伤和重伤还可以再细分成一级和二级,一级比二级更严重。拿骨折举个例子,肋骨骨折,在司法鉴定上算是轻微伤,肋骨骨折2处以上,再上升一个等级,算轻伤二级,也就是唐山受害人王女士和刘女士的伤情等级,而肋骨骨折6处以上,则算轻伤一级。
那要严重到什么程码逗度才能算重伤呢?根据司法鉴定标准,重伤的定义是“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到达这个程度,在现实生活中就是非常非常重的伤了,比如我们常说的“植物人”,就是最高等级的重伤一级,而重伤二级的程度则包括心脏破裂、一足离断等等,相信我们谁也不希望,唐山被打女子的伤情是“重伤”的程度。
伤情鉴定,专业的叫法为损伤程度鉴定,与伤残鉴定有不同之处,伤情鉴定一般跟刑事案件有关联。伤情鉴定作为法定证据之一,具有客观性和真实性,对定罪量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伤情鉴陪辩定是由司法机构判定的,也是伤情鉴定鉴定中最常见的项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