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区儿童组织共产儿童团是1930年。
1930年12月共青团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儿童运动决议草案》,确定苏区的儿童组织名称统一定为共产儿童团,团员年龄7岁以上14岁以下,接受共产主义教育,同时参加各种革命工作。
历史沿革
1949年1月1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决议第四条和或中规定:团委“领导少年儿童工作,吸收7岁到12岁的儿童高棚粗参加儿童团,吸收13岁到17岁的少年参加少年先锋队……”
但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儿童(特别是农村儿童)的入学率低,很难将9岁以前的未入学儿童组织起来,而且在校小学生的年龄相差很大(有的孩子十几岁才上小学一年级)。
因此,在建队时就一并成立了“中国少年儿童队”,队龄为9岁~15岁。随着少先队的不断发展,大家越戚镇来越感到将儿童和少年合在一个组织中进行教育不符合教育规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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