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类型是P代表普通因私护照。
中国的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和特区护照,普通护照又分公务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
外交护照主要发给副部长、副省长等以上的中国政府官员,党、政、军等重要代表团正、 副团长以及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外交信使等。
公务护照主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有关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公务普通护照主要发给中国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出国从事经济、贸易、文化、体育、卫生、科学技术交流等公务活动的人员、公派留学、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及公派出国从事劳务的人员等。
因私普通护照发给定居、探亲、访友、继承遗产、自费留学、就业、旅游和其它因私人事务出国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扩展资料
居住国内的公民经批准出境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并附发出境登记卡。出境登记卡不得伪造、涂改、冒用、转让,违者依法予以处罚。
中国公民首次出境,经批准已经领取护照和出境登记卡的,欲改变申请事由或前往国,应办理"变更事项"申请手续,经批准后,由发照机关换发出境登记卡。欲变更前往国,凭签证换发出境登记卡,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领取"定居"事由出境登记卡的公民,无论获得何种事由的签证,均可出境,无须换领出境登记卡。
领取"短期出境"事由出境圆基滑登记卡的公民,若获取了定居签证,应提交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的同意出国定居的证明,可予以换发锋罩出境登记卡,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持用我国公民普通护照人员回国后再出境,不论与前次出境间隔时间长短,出境事由是否改变,以及是否变更前往国,凭有效护照和前往国的有效签证或其他准予入境的许可,即可出境,无需申领出境橘腊登记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因私普通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