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在春秋时,先属卫,后属晋,战国时属赵。自赵敬侯元年(公元前386年)迁都于此,作为赵国都城,历经8代国君计158年。秦统一六国后,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邯郸为郡治。除今天余亏的鸡泽县为巨鹿郡,大名县部分地域属 广平县 东郡外,大部分县(市)区属邯郸郡。汉高帝九年(公元前198年),刘邦封其子如意为赵王,邯郸仍是刘氏赵国治所,属冀州。东汉建安十八年(公元213年)改为县,属魏郡。三国魏晋时期,先属广平郡,后属魏郡。北魏太平真君六年(公元445年),改属司州广平郡。东魏天平初,并入临漳县,属相州。隋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复置邯郸县,属武安郡。唐初属洺州,武德四年(公元621年)改属磁州。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又属洺州,永泰元年(公元765年)复属磁州。五代、宋、金时期属河北西路磁州,元属广平路磁州。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属广平府,清因之。民国初属冀南道,后归河北省辖。1937年被日军侵占,1938年建立抗日民主政府,属一专署。 1945年10月4日解放,设邯郸市。1949年改为邯郸镇,属邯郸专区。1952年复置市,1954年改省辖市。1956年峰峰市并入。1958年武安县东部5个公社划入邯郸市,建武安矿区,1961年又回归武安县。1958年4月,邯郸、邢台两专区合并。1960年邯郸、邢台地、市合并统称邯郸市。1961年,邯郸、邢台分置专署,邯郸市仍属邯郸专区。1983年底,洞毁销邯郸县并入,改纳游为省辖市。1986年4月,武安县划归邯郸市,1988年10月,武安县改市。邯郸市于1992年被国务院批准为“较大的市”,1994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广平县 1993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邯郸地区,实行地市合并,称邯郸市,将邯郸地区所辖各县划归邯郸市管辖。至此,邯郸市下辖1市、4区,14个县。2000年,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邯郸市总人口8386814人。其中:邯山区284540人、丛台区302460人、复兴区235387人、峰峰矿区507347人、邯郸县392608人、临漳县572777人、成安县352944人、大名县713584人、涉县383284人、磁县634470人、肥乡县308105人、永年县828897人、邱县200564人、鸡泽县252643人、广平县244997人、馆陶县280877人、魏县778238人、曲周县392896人、武安市720196人。至2003年底,邯郸市共辖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峰峰矿区4个市辖区,武安市1个县级市,邯郸县、永年县、成安县、磁县、涉县、临漳县、魏县、肥乡县、广平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大名县、馆陶县等14个县,27个街道办事处,91个镇,123个乡,540个居民委员会,5402个村民委员会。总人口857.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