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因伍袭为法院觉得他们的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女子五年之内向法院提起第四起诉离婚,法院之所以不判离的理由是,法院认为该名女子和她的丈夫感情没有破裂。经过法官的走访,法官们发现女子的丈夫非常的希望他们能够和好,于是,在听了丈夫的心愿之后,法官判定他们的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腔判兄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冲敬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版权声明:文章由 百问九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baiwen9.com/tips/2700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