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国,有柏拉图倡导浪漫主义,在我国,有也诗人倡导浪漫的爱情。无论是怎么样的一种倡导形式,它总是一个观念,最浪漫最美丽的是自己不能实现的! 罗曼蒂克是一种感情形式。罗曼蒂克爱情的精髓在于;视被爱对象为宝贵知己而自己又难于占有,因而便采用如诗词、歌曲、武功、或者是任何可以想象出来的取悦方法,来获取对方的注目和爱情。人们之所有认为情人有巨大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方难于为自己占有。 最初,罗曼蒂克爱情并不是施之与那些不能与其发生合法或者是非法性关系的妇女,而是针对那些因无法逾越的道德和传统习俗障碍无法与其结合的贵妇。因为这种障碍,爱生出了诗情画意,柏拉图式的感情,维持了爱情的美感。结果,人们狂热地表达爱恋,而又抑制了亲昵之欲。渐渐得,这种观念为许多人所接受,他们认为,纯洁高尚的欢乐只能存在与没有搀杂任何性因素的、专心致志的默契之中。一个男人如果深恋和尊敬一个女人,他将感到无法将她同性活动联系起来,他的爱请将会采取富有诗情画意和想象的形式,很自然的充满了象征主义的色彩。 在欧洲文艺复兴的时期,爱情虽然充满诗情画意,但是通常已经不再是柏拉图式的感情,人们普通持这种观点;女人最好是难于接近而并非不可能或者不可以接近。 罗曼蒂克爱情在浪漫主义运动中达到高峰,优美的诗歌把爱情的热望与想象表达的完美无缺。爱情之树之所有会这么枝繁叶茂,是因为大多数人都认为,罗曼蒂克爱情是生命必须奉献的最为人列的欢乐之泉。彼此倾心相爱、充满想象而又柔情似水的男女关系,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对于这种价值漠然视之与任何人都是一大不幸。任何社会制度都应当容忍和允许这种欢乐,尽管它只是生活的内容之一,而非生活的主要! 罗曼蒂克的爱情应该成为婚姻的动力。但是,使婚姻美满幸福的,并不是罗曼蒂克的爱情,而是一种比罗曼蒂克更加亲密、更深情、更现实的爱情。在罗曼蒂克的爱情中,双方都通过一层绚丽的云雾观察对方,因而得出的印象并不完全真实。一个女人要想在婚姻前后保持罗曼蒂克的爱情,就需要避免与丈夫亲密的行为,并象斯芬克斯的爱情,不袒露出内心深出的思想和感情,同时还得保持一定程度的身体隐秘。不过,这些行为无法使婚姻进入最完美的境地。而欲达到完美,就需要没有任何假象的情真意却的亲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