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天理灭人欲是程颢、程颐提出来的。
程颢(1032年2月28日—1085年7月9日),男,字伯淳,号明道,世称“明道先生”。出生于武汉市黄陂区、河南府洛阳(今河南洛阳)人。
程颢和弟弟程颐,世称“二程”,同为北宋理学的奠基者,其学说在理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后来为朱熹所继承和发展,世称“程朱学派”。其所亲撰有《定性书》《识仁篇》等戚顷,后人集其言论所编的著述书籍《遗书》《文集》等,皆收入《二程全书》。
存天理灭人欲的由来
长期以来,“存天理、灭人欲”一直被当作朱熹的发明而流传。事实上,这一概念在《礼记·乐记》中御仔纳已经出现,其镇没中说道:“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这里所谓“灭天理而穷人欲者”就是指泯灭天理而为所欲为者。
二程说:“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灭私欲则天理明矣。”这里所谓“灭私欲则天理明”,就是要“存天理、灭人欲”。
后来,朱熹说:“孔子所谓‘克己复礼’,《中庸》所谓‘致中和’,‘尊德性’,‘道问学’,《大学》所谓‘明明德’,《书》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存天理、灭人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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