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上层建筑是由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宗教、文学艺术、哲学等意识形态组成,与一定社会的政治经隐没济直接相联系,是政治上层建筑提供指导性的思想理论原则。
观念上层建筑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宗教、文学艺术、哲学等意识形态。政治上层建筑在阶级社会指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主要包括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机构和政党、社会集团等,其中国家政权是核心。
观念上层建筑和政治上层建筑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观念上层建筑为政治上层建筑提供思想理论根据,政治上层建筑为观念上层建筑的传播和实施提供重要的保证。
政治上层建筑作为思想的“物质附属物”是通过人们意识自觉建立的,它一经形成又强烈影响观念上层建筑,要求一定的观念上层建筑与它相适应。恩格斯指出:国家政权等是“第一个支配人的意识形态力量”,“国家一旦成了对社会的独立力量,马上就产生了新的意识形态”。
在阶级社会,上层建筑具有阶级性。同一社会形态存在着不同阶级的政治组织和意识形态,它反映着社会经济基础的复杂性和经济关系的对立性。
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统治阶级的思想则是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在无阶级社会,经济关系不具有对立性,上层建筑也不存在阶级性。
扩展资料
理论背景: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理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 1843年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提出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灶埋纳会决定国家的命题,这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的胚芽。这里的“市民社会”主要指现实的经济生活。
随着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和对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批判,在1844年他和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中,市民社会概念进一步具体化了,已接近于“生产关系”概念。
在1845~1846年他们合写的标志历液帆史唯物主义创立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形成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概念,明确指出:市民社会“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
在这之后,马克思依据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理论,分析了1848年资产阶级革命和资本主义社会获得的重大成果,并使这一理论得到了充实和具体化。
他在1859年写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理论作了精辟的表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
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
恩格斯写的《反杜林论》、《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著作,特别是在他晚年的书信中,对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理论作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层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