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教育局电话020-84641655。
番禺教育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地方性教育规章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和上级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和实施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管理和监督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督预算外收支情况;统筹本区教育系统的基建工作;指导学校基本建设;指导协调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依法审查所辖单位教育经费运用情况。
(四)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昌蠢孙儿教育、社区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规划本区学校布局,按教育管理权限负责本区教育机构的开办、管理、撤销、合并及专业设置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五)按照上级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规定,对本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履行教育的职责进行督导;对各镇(街)的教育工作和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评估。
(六)按照管理权限,对所属干部、教师进行管理;对区属和镇(街)辖区内科级及以下公办学校(单位)领导人员进行考察、任免;统筹规划教育行政干部的配备和师资队伍的建设;负责培训、调配干部和教师;组织教师的职称评定和教师资格认定的审核工作;负责教职工工资统发的审核工作。
(七)根据有关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按权限制档乎定本区和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并按规定组织本区的普通高考、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人招生考试和自学考试。
扩展资料
国家教育部投诉举报须知
一、举报途径
教育部设立统一耐链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电话:010-66092315/3315(7×24服务,全年无休)
邮箱:12391@moe.edu.cn
二、受理流程
三、温馨提示
1. 当您利益受损时,请先尽快向所在地教育部门举报。
2. 向我们举报前请备齐以下材料:举报事项、当地的处理意见、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3. 举报后,请保持手机畅通,便于后续查办落实。
参考资料来源:番禺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