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与盾《韩非子》原文:楚人有鬻(yù)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译文:有一个楚国人,卖盾又卖矛。他夸耀自己的盾,说:“我明前的盾坚固无比,任何锋利的东西都穿不透它。”又夸耀自己的矛,说:“我的矛非常锋利,什么坚固的东西都能刺穿。”有人说:“如果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结果会怎么样呢?”那人张口结舌,一句话也答不上来。注释:1、矛:古代的一种兵器,在长柄的一端装有枪头。2、盾:盾牌,古代作战时遮挡刀剑用。3、鬻:卖4、誉:夸耀5、曰:说6、吾:我的7、陷:这里是穿透的意思8、或:有人9、以:用10、子:您,对人的尊称11、何如:怎么样12、应:回答译文:楚国有个卖矛和盾的人,他夸耀自己的盾说:“我的盾牌非常坚固,什么东西都刺不进去。”又夸耀自己的矛说:“我的矛锋利极了,什么东西都能刺穿。”有人说:“用您的矛刺您的盾怎么样?”这个人被问得没话可说了。中心思想《矛与盾》说的是一个人同时夸耀激猛清自己所卖的矛和盾,因自相抵触而不能自圆其说,告诫人们说话、办事要实事求是,不要言过其实,自相矛盾。作者介绍韩非子(约公元前280—前233)即韩非。我国战国末期思想家、政治家。是当时著名思想家荀卿的学生。韩非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法家思想,吸取了他之前的法家学说,成为法家的集大成者。秦始皇十四年(公元前233年),因受李斯的谗害,被杀于秦。知运他的著作后人称作《韩非子》,现存55篇。他反对以血统为中心的等级制度,提倡“贵族”“民萌”(氓)平等;反对“用人唯亲”,提倡“用人唯贤”;反对儒家的“礼治”,提倡“法治”;同时还提出“术”(君主驾驭臣民的手段)和“势”(君主的权力)来和“法”相辅相成。感想:《矛与盾》说的是一个人同时夸耀自己所卖的矛和盾,因自相抵触而不能自圆其说,做什么事情要实事求是,不应夸夸其谈。告诫人们说话、办事要实事求是,不要言过其实,自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