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并不是抗战胜利纪念日,在2014年2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中,经表决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1945年9月2日,日本向盟军投降仪式在东京湾密苏里号军舰上举行。在包括中国在内的9个受降国代表注视下,日本在投降书上签字。
这是中国近代以来反侵略历史上的第一次全面胜利,也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之后每年的9月3日,被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扩展资料
设定背景
1937年7月7日,日本侵略者炮轰宛平县城、进攻卢沟桥,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在中国共产党倡导建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下,以国共合作为基础,全国各族人民包括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同日本侵略者进行了历时十四年的艰苦卓绝的斗争。
1945年9月2日上午9时(东京时间),同盟国联合受降典礼在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国军舰“密苏里”号上隆重举行。至此,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结束,宣告日本帝国主义彻底失败,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了完全胜利。
1946年4月,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中国国民党中常会决议将庆祝胜利的9月3日,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国定纪念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2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即公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了“八一五抗战胜利纪念日”。
1951年8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通告,将抗战胜利纪念日改定为9月3日。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修订,延续了9月3日为抗战胜利纪念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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