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不批改作业需要向老师提交情况说明”的事,无疑再次引爆了关于家校分工边界问题的讨论。现实中,受批改作业等任务之苦的家长可谓多矣。
只是大多时候他们都“敢怒不敢言”。家长群的存在并非问题实质,出现“成年人的崩溃,从家长群开始”的现实,关键还是在于当前教育中家校分工出现了不容忽视的扭曲倾向。
这起事件,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剖析样本。要求家长不批改作业就必须作出情况说明的老师称,“老师不是不批改,而是二次批改,他们先批一次,我再批一次”,并且强调,“真的有特殊情况,我们老师来批改。”
但问题是,老师到底应不应该或者有无权利向家长布置“批改作业”的“作业”?至少从多数人的成长经验,以及对教师职责的普遍认知来看,批改作业应该是教师最基本的工作。如果这项工作都要推给家长来协助,显然有越界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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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要提高工作效率找错了对象
此外,涉事老师还称,之所以让家长也要批改学生作业,出发点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时间,并大倒苦水:“如果家长也参与批改,我可以用一堂课的时间批改作业,如果家长不批改,我要耗费两堂课的时间,我完全没有时间做其他的事情,有的时候忙得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
这样的理由看似充分,却经不起推敲。要知道,教师要“提高工作效率”,要“节省时间”,这本质上是其工作上的事,而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同时也是“购买服务”的一方,并无帮助教师提高工作效率的义务。换言之,老师向家长要工作效率,找错了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