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名下的公司数量,视以下情况而定:
1、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仅限一个;
2、其他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没有限制,当事人的名下可以有多个公司。
一、注册公司的流程如下:
1、核对名称,前往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要取的公司名称,并检查工商局内部网上是否有重复名称;
2、签订租约后,必须到税务局购买印花税,并按每年租金的千分之一购买;
3、编制公司章程,可在工商局网站上下载公司章程样本并加以修改。公司章程最终由全体股东签署;
4、刻私人印章;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6、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
7、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
8、到到银行用营业执照开立基本帐户;
9、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
二、注册公司需要的条件如下: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总之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一人公司的仅限一个;其他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没有限制,当事人的名下可以有很多公司。注册公司的流程一般是核名、租房、编写公司章程、刻私章、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