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肖友若备受关注的深圳“缝肛门”事件沉寂许久后又浮出水面。
日前,凤凰医院助产士张某荣诉产妇丈夫陈先生及深圳两家媒体的名誉侵权案在罗湖法院开庭审理。
昨日,此案一审判决结束,法院裁定陈先生败诉,赔偿助产士3万元及赔礼道歉。
陈先生表示,肯定要上诉。
“缝肛门”事件最早于去年7月由深圳某电视台曝光。
根据陈先生的报料称,助产士嫌红包少涉嫌报复,产妇林某生产后发现肛门处肿如鸡蛋大,肿物上一圈都是线圈,怀疑肛门被缝针。
“缝肛门”事件在深圳市卫人委的调查后沉寂了一段时间。
8月22日,助产士张某荣突然将产妇林某的丈夫陈先生及深圳报业集团和深圳广电集团一起推上被告席,索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
罗湖法院认为,本案系名誉侵权纠纷。
根据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的调查报告认定,无证据证明张某荣存在实施了缝合产妇肛门的事实。
判决陈先生在某媒体上刊登向张某荣的道歉声明,并赔偿后者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判决书中称,张某荣在本案中曾一并起诉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深圳报业集团并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张考虑到两媒体已经进行了更正报道,故申请撤诉。
对于判决,陈先生表示肯定要上诉。
陈先生说:“收到这样一份粗糙武断的判决书,我感到极度的愤怒和无奈。
原本是受害者的我,现在反而成为了被告,还要承担道歉责任。
助产士违规索要红包,违规非法行医,在有关部门的撑腰下,换了另一副嘴脸。之前还要求我打她几下解解恨。”
编者注:“缝肛门”事件回顾
2010年7月26日 事主陈先生向深圳电视台反映,7月23日上午,产妇林某萍进入深圳凤凰医院待产,肛门肿成了鸡蛋大小,发现周边都是线,怀疑肛门被缝闭。
2010年7月28日 南都及众多媒体介入报道。
2010年7月28日 深圳市卫人委表示,助产士无权做外科手术,如果发现助产士在行医过程中有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10年7月29日 深圳市卫人委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无证据证明助产士将肛门缝闭,是否缝针专家说法不一。
助产士本人以人格担保未动针。
2010年7月31日 陈先生就“肛门事件”向罗湖公安分局黄贝派出所以助产士涉嫌故意伤害为由报警。
2010年8月2日 深圳市卫人委宣布此前调查结果系行政调查,非医疗鉴定结果。
助产士离岗检查。
2010年8月5日 产妇被组织前往罗湖中医院进行法医鉴定。
2010年8月12日 罗湖公安分局公示法医鉴定结果——— 产妇林某萍的肛门处可见“黑色丝线缝扎”。
2010年8月18日 深圳警方改口:产妇被缝的只是痔疮不是肛门。
(责任编辑:曾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