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的国歌歌词为:「三民主义,吾党所宗,以建民国,以进大同。咨尔多士,为民前锋; 夙夜匪懈,主义是从。矢勤矢勇,必信必忠;一心一德,贯彻始终。」 ★这是出自民国十三年六月十六日,孙中山先生在广州黄埔军官学校开学典礼中,对该校师生所须之训词。北伐成功以后,戴传贤建议将此训词,采为中国国民党之党歌歌词。其后经中央常务委员会通过,并公开徵求乐谱,最后以程懋筠谱曲,拔得头筹,民国十八年一月十日中央常务委员会决议:采程懋筠所谱者为党歌,理由是因该歌词极富爱国思想,且曲调庄严和平,雄壮有力,有激发民族汪大镇意识之效果。 民国十九年三月二十四日行政院明令全国在国歌未制定前,一般集会场合,均唱这首党歌以代替国歌。其后社会人士认为党歌是勉励党员之训词,只能代表党不能代表国,且全体国民不全然为党员,实有制定国歌之必要。於是教育部行文通令仿圆全国,徵求国歌歌词,极欲选出国歌颁行全国。经教育部多次审查,均未能作出最后决定。 民国二十五年再组成「国歌编制研究委员会」,专门负责主持国歌编制研究事宜,并正式登报公开徵求国歌歌词。经过「国歌编制研究委员会」研究结果:认为黄困粗埔军校训词,充分表现革命建国精神,不但合乎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且代表中华民国立国精神。乃向中央建议,以孙中山先生对黄埔军校之训词,作为正式国歌。民国二十六年六月三日,中央常务委员会终於通过以党歌作为国歌。国歌徵选案至此遂告确定,自此,党歌正式变成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