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长沙,有一女子去同事家摘梨,而当时同事并未在家,是同事的老婆邀请该女子去家里面摘梨子,并且同事的老婆还非常暖心的去帮助他们一起摘梨子。在这个手唯告时候,事故发生了,女子的眼睛被一个梨子砸到了,当时女子觉得无所谓,可是后来女子去医院检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眼睛非常的不舒服,出现了眼球挫伤等各种各样的症状,整体的治疗费用是一万多。而女子的同事也主动的进行了几千块钱的赔偿,但是女子并不满意,把同事送上了法院,要求同事赔偿13万。
法院驳回了女子的诉讼,因为这件事情本身就是女子的原因,女子去同事家摘梨子,这是女子擅自去的,而且同事也并未收费。如果说同事以摘梨子来当做噱头收款的话,那么同事确实是需要负责的,同事家本身是非常好客的,而且在事故发生之后也是主动的去进行赔偿,而女子却选择把同事起诉到法院当中,这也是让人觉得非常不可理喻的,所以说法院驳回了女子的要求。
而小编本人觉得像女子这样的人,肯定也没有人敢再与她相处了。本身这件事情就是意外,同事也主动的进行了赔偿,在这个时候女子还以这个理由选择去进行诉讼,这肯定是不会被原谅的,而且女子的人品在这个时候也凸显了出来,小编相信也有很多的人不愿意再和女子做同事。
做人肯定是要有底线的,如果说你的同事适用咋梨子来赚钱的话,那么你确实是可以去找他进行赔偿。因为同事就相当山慧于是一个商家了,顾客的安全商家也是需要去进行保证,而且治疗毕明的总体费用只花了一万块钱,却要求同事赔偿自己13万块钱,这难道不是敲诈勒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