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垫板、底座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垫板必须铺放平稳,不得悬空。
2、搭设立柱时,外径不同的钢管严禁混用,相邻立柱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应符合构造要求。
3、开始搭设立柱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枝塌和拆除。
4、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层时,搭设完该处的立柱、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5、封闭行脚手架的同一步纵向水平杆必须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柱固定。
6、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00mm。
7、当猛盯脚手架操作层高出连墙件两步时,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连墙件搭设完后方可拆除。
8、剪刀撑、横向支撑应随立柱、纵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剪刀撑、横向支撑等扣件的中心线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立杆搭设要求:
1、脚手架立杆垂直插入底座内,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2、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常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在45°~60°之间;衫洞
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脚手架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抛撑的支撑点需采取加固措施。
3、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4、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