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国歌的歌词出自民国十三年(1924年)6月16日孙中山先生在广州黄埔军官学校开学典礼中对该校师生之训词察逗,由中国国民党党员胡汉民、戴季陶、廖仲恺、邵元冲协助出词。原斗没和为黄埔军校校歌。民国十七年(1928年),北伐成功、南北统一后,戴传贤建议将此训词,采为中国国民党之党歌歌词。其后经中央常务委员会通过,并公开征求乐谱,最后以程懋筠谱曲,在139件作品中拔得头筹,并得到500银圆奖金。民国十八年(1929年)1月10日中央常务委员会决议:采程懋筠所谱者为党歌,理由是因该歌词极富爱国思想,且曲调庄严和平,雄壮有力,有激发民族意识之效果。民国十九年(1930年)3月24日行政院明令全国,在国歌未制定前,一般集会场合,均唱这首党歌以代替国歌。 三民主义,吾党所宗,以建民国,以进大同。 咨尔多士,为民前锋;夙夜匪懈,主义空盯是从。 矢勤矢勇,必信必忠;一心一德,贯彻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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