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局长为副部级,地区管理局局长为正厅级。
国家铁路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管理,属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局长为副部级(省部级副职)。
国家铁路局设立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兰州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为正局级机构,领导职数按1正2副配备。局长为正厅级(厅局级正职)。
扩展资料
国家铁路局根据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部分机构更名改组设置(其它机构保留于中国铁路总公司的上层),于2014年1月挂牌成立。
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草案)》: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重点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段侍数门制改革,实行铁路政企分开,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海洋、能源管理机构。
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将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发展,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负责拟订铁路技术标准,监督管谈肆理铁路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工程质量等。
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经营铁路客货运输业务,承担专运、特运任务,负责铁路建设,承担铁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
国家继续支持铁路建握首设发展,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和运价改革,建立健全规范的公益性线路和运输补贴机制,继续深化铁路企业改革。
不再保留铁道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铁路局(行政级别副部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正厅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