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规定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方针主要有以下几点重要内容:
1.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常袁建设服务,这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总方向。
2.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整个教育事业要与国民经济发展听诉证怀的要求相适应,并在教育与生产劳息动相结合的内容和方法刑呀星制专诉察降上有不断的新的发展。这是啊间值反非过教育方针中的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3.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是教育培养国目标的重要标准。“德”不仅仅是品德,还同时包括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智”也不仅仅是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发展智力,还包括养成科学态度和探索精神;“体”同样不仅仅讲体格、体能和体质,还包括掌握体育知识和技能、娱乐身心、培养高尚情操等。德、岩互语界进智、体全面发展将方略手依跑孙促进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4.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国社院调帝夜毫改希钟会主义教育的总的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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