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斗竖合作社是农民自愿联合的,是一种农业合作化运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农村合作社产生于上世纪,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空猛大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知蚂主义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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