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名举报: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传真、电子孙敬邮悔缓件等形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违纪违法问题的行为。2、匿名举报:匿名举报是指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具名或不署真实姓名的举报。如有的举报人在举报信中不写自己真实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地址。【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四十四条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的,属于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除通讯地址不详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五十一条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一)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二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线索原件或者复印件;对匿名举报线索除侦查工作需要外,严禁进行则前慎笔迹鉴定。(三)其他应当采取的保密措施等。
版权声明:文章由 百问九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baiwen9.com/life/3200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