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一种刑罚--叫凌迟。最早出现在秦汉时期,但当时属于私刑,为国典所不允许。真正的凌迟之行,始于五代法医宋仁宗时期。这类刑法主要惩罚那些罪大恶极的罪犯,如造反,谋反等。
清代乾隆时期,如果父母或姻亲被打骂,子杀父,妻杀夫等违反伦理道德的重罪。他们都将在一天结束时被处决。但为了镇压农民的反抗,没有按时纳税的,最后也被处死。在清代中前期特别突出。
直到上世纪初的1905年,清朝在修订现行法律时,才正式废除了凌迟。称这部晚期刑法是中国古代十大酷刑之首,一点也不为过。他是用刀硬生生地在犯人身上割三千次,而且要时刻关注犯人的状态。必须让囚犯在清醒时体验这种迟到的感觉。而且古代的医疗条件比较落后。要用刀在人身上划三千下,还要让他活下去。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为了让犯人活到行刑结束,首席刽子手往往是经验丰富的老刽子手,他为了让你保持神志清醒。会巧妙地避开致命部位,而且为了让犯人在行刑中能保持意识,会提前准备田七的药液。止血止痛散。
为了保证犯人不猝死,他们还准备了麻痹神经的麻醉药,如夹竹桃花因子等。还会有渗糖,盐水和稀粥。但即便有如此充分的准备,真正的三千刀之后,仍难以在实际操作中死掉。
受害富豪的家属会贿赂刽子手,以尽快结束行刑过程。一般来说,被拖延的犯人会在行刑过程中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历史上遭受灾难的著名人物,如太平天国的石达开。据记载,石达开受刑时,自始至终沉默不语。石大开的凛然正气和坚强意志,震撼了清军官兵。四川布政使刘荣说,消其强气溢其面,而言不卑不亢,不作媚俗之词。
明朝著名的奸臣刘瑾也曾被凌迟刑过。据说,他第一天被割了3000多刀后,晚上还喝了两碗稀粥。直到第二天,他才死在刑场上。这种刑法实在是过于残忍了,上世纪初的1905年也终于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